机动车排气合格标志核发程序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18    

一、受理部门
市环保局科技产业科
二、核发机动车排气合格标志所需材料:
(1)公安汽车检测部门的《新沂市机动车尾气排放治理通知单》
(2)治理单位的汽车尾气治理合格检测报告
(3)环保监测部门的《机动车尾气排放复检合格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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