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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何权
2007年以来,江苏省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认真学习《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做到早发动、早准备、早落实,确保普查工作全面开展,重点抓好以下4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完善方案 我省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的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订了《江苏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污染源普查的具体任务、技术方法、工作步骤、完成时限及相应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合作,确保机构落实、经费投入、协调配合、宣传发动、质量控制和监督检查“六个到位”。目前,我省县(市、区)以上人民政府均已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部分地区的街道、乡镇也成立了普查机构,形成了省、市、县三级普查领导组织网络。有613位专职人员和1132位兼职人员从事污染源普查工作,一批懂业务、会管理、有经验的人员充实到普查队伍。 二、明确职责,制定规范 省政府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参与编制和审议污染源普查方案、技术规定及各阶段工作方案,并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和督促检查地方污染源普查工作。在横向上,不仅做好环保、统计、农业、渔业等政府部门组织工作,而且也做好与宣传部门和军队、武警等单位的协调工作。在纵向上,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省级普查机构重点开展组织领导、工作协调、业务指导等各项工作。 为确保普查质量,根据国家统一规范和标准,我省编制了《江苏省污染源普查监测工作方案》等技术规范,建立健全了普查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体系。 三、摸清家底,拓宽范围 近年来,我省新的工业污染源不断增加,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已超过30万家,但列入环境统计的重点企业才有5928家。农业面源和服务业污染排放情况还没有纳入环境统计范围。借此普查机遇,一方面,全面启动清查工作,正确界定普查对象,扩大普查范围,随时掌握数据填报类型,共清查出近38万个工业源、46万个农业源、21万个生活源、700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另一方面,根据江苏省情特点,补充了调查的项目,增加了普查内容。不仅要摸清江苏境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还要对农业源、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和农机污染进行全面调查;不仅要掌握各类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浓度和总量,还要了解污染排放的规律、去向、区域分布以及污染源周边环境的功能定位与保护目标等情况;不仅要对污染治理设施的治理和运行情况进行普查,还要掌握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设施的安装、运行情况;不仅要对重点流域农村生活总磷、总氮进行调查,还要对重点流域的工业、生活源总磷、总氮排放强度进行普查;不仅要对国控重点污染源进行监测,还要对省控、市控重点污染源进行监测。 四、先行试点,全面推进 我们借鉴国家的做法,对普查的组织实施进行了实战演练,摸索出“政府领导、部门协作,条管块包、集中填报,现场审核、严把质量”科学高效的普查组织实施方法,总结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普查工作机制,为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会后,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和曾培炎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污染源普查;完成各种方案、计划等的编制工作;正确界定各普查对象填报类型,确保全面普查顺利实施,圆满完成普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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