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要求:持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 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15
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司法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电监会八部门7月10日在北京联合召开2008年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对开展环保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作出重要批示。
李克强指出,自环保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协同配合,着力解决了一批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初步遏制了违法排污高发势头,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要看到,当前违法排污行为还相当普遍,突发环境事件仍时有发生,环保形势依然严峻。为确保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环境保护系统及有关部门要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持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促使环境质量逐步得到提高和好转。
2003年以来,各地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先后开展了针对“十五小”企业连片污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城市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污、重污染行业盲目发展造成的区域、流域污染,工业园区以及建设项目违规上马等问题的环保专项检查和集中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较好地解决了一批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今后5年的专项行动,将紧紧围绕完成污染减排任务,开展对重点行业环境违法问题的集中整治;紧紧围绕保障群众环境权益,开展对饮用水源地环境违法问题的集中整治;紧紧围绕让不堪重负的江河湖海休养生息,开展对重点流域环境违法问题的集中整治。
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代表八部门对今年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进行了具体部署:一是要以巩固整治成效为目标,集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后督察;二是要以促进污染减排为目标,集中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等重点行业专项检查;三是要以让不堪重负的江河湖海休养生息为目标,集中开展重点流域污染企业的专项整治。
会上,辽宁省、广东省分别介绍了环保专项行动取得的经验和成效,表彰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发了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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