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环保专项行动要抓住重点突破难点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15
国务院八部门联合召开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总结了过去5年环保专项行动的成果,对今后5年的专项行动进行了动员部署。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作出重要批示。会议统一了思想,明确了重点,提出了要求,对于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而采取的一个重要举措。5年来,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协调沟通,通过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挂牌督办典型环境案件,有力地推动了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的转变,使一大批与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环境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规范了发展秩序,维护了群众权益,保障了社会稳定。5年来环保专项行动取得的实际成效,充分说明专项行动已经成为推动环保工作、实现环保目标的重要举措,成为加强宏观调控、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手段,成为规范市场秩序、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抓手,成为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
当前,违法排污还相当普遍,突发环境事件仍时有发生,污染减排严峻形势。我们要在巩固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分利用环保专项行动这一有利武器,抓住重点,突破难点,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切实维护群众权益,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
要抓住重点。针对目前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增长过快,粗放型产业结构尚未得到根本性扭转的症结,把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作为污染防控和执法检查的重点,通过严格执法,推动各地修订制定环境标准,出台更有效的环保政策,促进落后产能淘汰,督促企业加强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从而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为完成“十一五”污染减排约束性指标打下牢固的基础,提供坚强的保障。同时,要切实通过专项行动,抓好保障群众饮水安全这一首要任务,将保障饮用水安全与“让江河湖海休养生息”的流域污染治理措施结合起来。通过严格执法,狠抓重点流域和饮用水水源地的综合整治,执行最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解决长期积累的环境问题,确保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
要突破难点。要在专项行动中总结经验、完善法制,进一步健全法律法规,强化专项行动的制度建设,完善环境管理长效机制。通过法律和制度建设,彻底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对环境执法的阻碍,使环境执法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产生更好的实效,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要进一步强化后督察。对在专项行动中查出的案件、发现的问题,必须锲而不舍、一追到底,严格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明知故犯和屡教不改的环境违法企业,要采取综合手段坚决予以关停;对拖延推诿甚至包庇纵容的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负责人,要严厉追究行政乃至刑事责任,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
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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