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扩大县(市)环境管理权限衔接工作座谈会在南京召开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9-19
9月12日,全省扩大县(市)环境管理权限衔接工作座谈会在南京召开,省环保厅有关处室(局)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各省辖市及52个县(市)环保局分管局长参加会议。朱铁军副厅长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会上,省厅污控处、计财处、开发处、监察局、办公室等处室(局)负责同志对照苏环办〔2008〕38号文件要求,分别就总量减排、环保引导资金申请和下达、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环境执法监察、良好生态创建、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建设等重点工作的衔接问题做了讲解,提出了具体要求。无锡、扬州、盐城三市和常熟、靖江、邳州三县(市)的环保局分管局长,分别代表苏南、苏中、苏北地区作了发言,并结合地区发展和工作实际,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朱铁军副厅长在讲话中指出:扩权强县,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推动江苏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部署,也是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优化提升政府工作效能的重要举措,根本目的是要赋予基层更多的自主权,进一步减少行政管理层次,简化各种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对增强县域经济整体实力、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县(市)环保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扩大环境管理权限重要性的认识,正视自身的基础和优势,在取得相应的管理、审批权限后,必须同时明确并肩负起与管理、审批权限相应的责任,既要克服畏难情绪,也要注意摒弃功利思想,切实提高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对待,积极行动,扎实有序推进环境管理权限下放工作。
就当前工作,朱厅长要求各地、各级环保部门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切实履行职责,并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准确理解和把握环境管理权限调整的原则和范围,将“依法合规、能放则放、责权统一、规范管理”的基本原则贯穿工作始终,确保文件要求全面落实、目标任务顺利实现,既不越权、又不越位。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工作衔接。要适时调整工作思路、转变观念、适应变化,切实加强能力建设,肩负起与管理、审批权限相应的责任,勇挑重担、扎实向前,确保工作不乱、平稳过渡、顺利衔接。三是把履职尽责、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作为中心任务。紧密联系地区发展实际,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文件精神,将任务逐项分解,措施逐项细化,责任逐项明确,充分履行职责,妥善协调各方关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环境保障,使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真正落到实处。四是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工作顺利推进。要加强组织纪律性,切实提高文件的执行力。省厅各处室、直属单位要抛开架子、扑下身子,加强对基层环保工作的支持和指导,进一步完善首问负责制,对基层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要认真研究并及时、准确予以答复。县(市)环保部门要加强与上级的沟通交流,主动争取工作支持,遇到问题要及时请示,确保目标明确到位、任务执行到位、工作推进到位,使省对县的工作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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