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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市环保局 顾拥辉 韩丛刚
近年来,江苏省新沂市环保局在发展经济中坚持环保优先,把好项目审批环保第一关。为防止发达地区淘汰落后的项目进入新沂,给新沂的长远发展留下“后遗症”,在建设项目审批中,制定了严格的审批程序,对项目类型、科技含量、投资规模、投资强度等进行严格把关,凡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严重的项目,不管规模多大,效益多好,一律“严禁入内”。今年以来批准实施近300多个符合环保标准的项目,总投资额达30亿元。有12家投资千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在咨询中被劝退、14个项目因不符合环保要求被否决,保障了新沂经济的健康和谐发展。
参与政府综合决策。针对新沂的地方特点,建议政府在招商引资中由引资为招商选资。重点选择能发挥本地优势、劳动技术密集型、附加值高、关联度大的项目。对于服装、电子、精密机械类项目,制定了相关的优惠政策,在办理审批手续时开通特别绿色通道,对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实现简化程序、缩短时间,提供优质、高效、便民的服务。对国家明令禁止的、污染严重且无成熟治理技术的、浪费资源且工艺落后的项目坚决不选。2006年初外商投资兴建的徐州林纸牧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林纸牧一体化工程,在江苏省苏北来说是个可望而不可及的项目,但该项目的上马将大大加剧新沂的环境压力,对新沂及周边地区的林木资源消耗很大,对于我市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产生很大的不利因素,环保部门及时向经济技术开发区领导及投资商陈述利害关系,使招商引资单位放弃了该项目。去年10月初,一乡镇打算利用当地丰富的石英砂资源,引进投资3亿元在乡镇投资的单体结晶硅项目,市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了环保等有关部门协调会,环保部门在审查中发现该项目不但每天将会排放数百吨高浓度的废水,而且选址不符合新沂总体规划要求,在项目协调会上当即否决了此项目。
行使环保一票否决权。为了进一步规范企业的环境行为,主动与工商、规划、土地、技术监督、银行等各相关部门联络,项目环境保护依法管理得到了普遍认可。通过协调,使环保许可成为工商登记、规划许可证、用地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认证、银行贷款等相关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前置条件和必备材料,有效保证了所有开工建设的项目全部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为企业的发展献计献策。新沂市环保部门主动为投资商提供政策性指导意见和合理化建议,为企业出谋划策,使一些选址或设备选型不当的企业通过变更厂址、设备,既满足了企业发展的要求,又有效地保护了环境。新沂市双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投资5000万元建设的精细化工项目,虽然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在项目咨询时,环保部门认为但选址距离北边的居民区太近,且处于化工区边缘,不宜建设,及时向市政府及企业建议,使企业调整厂址,顺利地通过了上级环保部门的审批。2006年以来,共有20多个建设项目根据环保部门的建议适当调整选址或选择低污染的工艺设备后,重新通过了审批。
加强内部管理 严格准入门槛。环保部门建立建设项目动态管理档案,从项目申报开始、到现场踏勘、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治理方案设计和进展、批后检查记录、调试、验收等建立动态档案,使管理人员对进展情况一目了然;在全过程的监管中做到有针对性、有的放矢。对于未批先建、企业没有落实 " 三同时 " 措施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真正把 " 三同时 " 制度落实到实处,从而确保项目从上报审批到验收的连续性。同时大力引导化工企业进入化工园区,实施集中管理、集中治污,计划用3年时间,淘汰分散的小型化工企业。新建化工、印染、电镀、酿造等项目,必须进入通过区域环评且环保基础设施完善的开发区或工业集中区。对不符合环保规划要求、超过区域环境容量和生态承载能力的项目,予以调整或否决。加强开发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所有开发区必须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厂、集中供热等环保基础设施,实现工业“三废”集中处置。各级各类开发区要按照“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的要求,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入区项目方可建设或投产。
二00七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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