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鲁边界六县(市)环境污染联合处置机制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18    

依靠科技进步带动资源节约、清洁生产型工业发展是转变工业经济增长方式的切入点。传统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走的是一条资源消耗高、为加强边界环境污染整治,提高环境污染应急联合处置能力,根据苏鲁边界六县(市)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精神,制定苏鲁边界六县(市)环境污染联合处置机制。

 

一、联席会议成员各单位,应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本辖区内的环境污染治理监管工作,尽最大努力控制和减少边界地区的污染影响。

 

二、联席会议成员各单位,本着睦邻友好、相互支持的原则,积极参与边界的污染整治和处置,共同打造苏鲁边界六县(市)区域和谐、安全、健康的生态环境。

 

三、联合处理处置跨区域影响的环境污染。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处理处置的重点是边界地区、“几不管”地带逃避管理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导致跨行政区域影响的非正常排污和环境突发事件。

 

1、联合打击跨区域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当前,有些业主往往在边界地区或者“几不管”地带,建设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采取生产、排污、用电等异地布局,躲避环保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各单位,发现或者知晓此类情况后,及时联络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组织联合执法,相关单位应积极参与配合,共同打击跨区域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2、联合处置环境安全应急事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发生或者发现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事故),可能影响其他成员单位的,在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的同时,应及时告知可能受到影响的其他成员单位,采取应对措施或者联合处置,共同维护区域生态环境安全。

 

3、联合处理环境污染纠纷。当发生跨区域环境影响或者污染纠纷时,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应本着“五要”、“五不要”的原则,即要实事求是,不要夸大虚报;要当机立断,不要优柔寡断;要互通信息,不要媒体炒作;要内部解决,不要上访告状;要积极协调,不要激化矛盾。

 

4、联席会议成员各单位应与当地水利、河道管理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当上游地区发生或者发现非正常排放污水,可能导致下游水环境质量恶化时,应及时告知下游地区做好应对、防患措施,把生态影响降到最低。

四、加强联络,保持信息渠道畅通。

 

1、本着互信、互动、互助的精神,联席会议成员各单位之间应加强联系,保持畅通的信息互送、共享渠道。一方发生或者发现对其他方可能造成影响的环境污染时,应及时告知对方。

 

2、联席会议成员各单位应明确一名工作联络员,保持通讯畅通。当联络员发生工作变动、调整或者更换电话号码,应及时告知联席会议当轮牵头单位办公室或者联席会议成员其他单位。

 

苏鲁边界六县(市)环境保护联席会议成员

   

郯城县环境保护局

 

苍山县环境保护局

 

东海县环境保护局

 

沭阳县环境保护局

 

邳州市环境保护局

 

新沂市环境保护局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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