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建立普查工作联络员制度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9
近日,新沂市污染源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污染源普查信息上报工作的通知》,提出在全市范围内建立污染源普查工作信息联络员制度。
信息联络员制度要求,各级污染源普查机构要重视普查信息的交流工作,指定一名专职普查工作信息联络员,负责定期报送普查工作信息。信息数量要求每月不少于3条,信息内容包括工作进度,有效办法和经验等。要求具有针对性突出工作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