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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江苏省环保厅正式下文(苏环管[2008]110号),批复了新沂市化工集聚区环评,这是我市开发区环境基础建设取得的一大突破,标志着新沂化工集聚区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前一时期,为了做好化工集聚区环评报批工作,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配合开发区管委会以及环评编制单位,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紧密联系新沂实际,认真完善论证环评内容,加大对上协调力度,最大限度地争取上级环保部门支持,为推进区域环评报批起到了较好作用。下一步,我局将抓住化工集聚区区域环评批复契机,会同开发区及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化工集聚区环保措施,依法加强环境监管,不断提升园区环保规范化水平,促进园区又好又快发展。(污控科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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