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重奖举报环境违法行为 奖金增50%

作者:杭春燕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26    

经过修订并通过的《江苏省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奖励办法》,6月24日起正式向社会公布。
  作为全国最早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的省份,江苏省近几年来一直实行有奖举报制度,目前已累计受理举报3.29万件,共有400多人得到了奖励。
  据了解,新办法在举报内容上更加丰富,举报范围扩大,举报要求也更加严格。其中特别指明,举报事实不清,或举报内容难以确定的;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已被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在限期治理或限期整改期内的,则不在奖励范围之内。“新政”对奖金额度上限作了调整,由过去最高限度的2000元调整为3000元。
  新办法还特别强调,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受理举报后,无正当理由不予及时调查处理的,或向被举报单位通风报信的,或泄露举报人信息的,举报人可向纪检监察部门申告。一经查实,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江苏省环保厅吁请广大群众,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尽快拨打省环境保护厅环境违法行为举报中心电话025—86557655;或直接向省环保厅违法行为举报受理中心信函投诉。 (杭春燕) 
文章录入:xyhbj    责任编辑:xyhbj 
本站版权所有:新沂市环境保护局 未经允许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拷贝网站内容或建立镜像
联系电话:0516-88922816 网站备案号:苏ICP备05003695号
网站制作及其维护:新沂市创伟科技有限公司